因怀疑燃气加气站缺斤短两,湖北武汉黄陂居民陈宏加气前先称了罐子的重量,加完气后再一称,果然不够。 3月7日,他来到鲁台工商所,投诉他加气的利民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站,说煤气罐中灌的气不是商家说的15kg,而是13kg。 对此,该处管理员马某狡辩称,一般居民家中用的煤气罐标重为16kg,但使用年限久的液化气瓶上有油渍和残留,会增加重量。加气站按罐子加燃气一起31kg的标准进行加罐,所以会有误差。 执法人员指出,加罐天然气前,商家没有明示具体操作手法,也没有进行空罐抽残等工作,其行为是缺斤短两。经调解,该加气站双倍退补陈先生加气费70元,并按工商部门要求进行限时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