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5月20日,全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贯会在九江召开。市建设规划局局长许立仁莅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建设规划局副局长夏川及全市各县(市、山)建设局分管局长、燃气办主任、业务骨干和燃气企业代表出席了宣贯会。
许立仁局长在会上表示,国务院在今年三月一日正式颁布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这是我国首部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燃气行业法规,对从事燃气行业管理的政府、燃气企业以及燃气用户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此,许局长对参会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全市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宣贯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领会《条例》。
二、贯彻执行好《条例》重在抓落实。主管部门要带头做“组织者”、“实施者”、“贯彻者”,要把《条例》的精神落到今后工作的实处。
三、各级部门抓好《条例》落实要抓住重点。对我市燃气行业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应急保障能力不足,安全生产力度不够等问题要抓紧解决。
会上,市燃气办负责人通过我市身边的事例和个案,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各项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和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
为落实住建部对《条例》宣贯覆盖面要达到百分百的要求,市燃气办还将举办二至三期《条例》宣贯会,重点对燃气企业进行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