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安徽太湖县物价局章建华副局长一行3人到县物价局调研液化气价格管理工作。县物价局职能股室负责同志介绍了太湖县液化气价格管理的主要做法:太湖县县液化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液化气公司每月底将本月的进货发票和实际发生的运杂费发票报送县物价局,县物价局以加权平均进价加实际发生的运杂费为基数,按10%的综合差率核定下个月的液化气零售价格,以《通知》的形式发到县城两家液化气公司,并要求两家液化气公司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同时县物价局通过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向县内广大用户发送液化气价格信息。该做法实行以来,社会反映良好,液化气价格举报实现了零投诉。 调研期间,双方还就商品房“一价清”政策执行情况、高中住宿费成本监审以及幼儿园收费管理等工作进行了交流。 参加调研的还有县物价局局长、副局长及价格股的全体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