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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突击抽查两家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
更新时间:2012-01-04 来源:中国燃气设备网 [收藏此信息] |
年底又到了用气高峰期。近日,嘉兴市质监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家里新换的煤气瓶分量不足。12月29日上午,市质监局稽查支队突击抽查了两家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29日,检查人员首先来到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东栅街道雀墓桥的储配站。在这里,检查人员抽查了10瓶刚充装好的煤气,发现有4瓶不符合计量充装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家用液化石油气的强制性充装重量为14.5±0.5公斤。按照每瓶充装14公斤的最下限来计算,4瓶煤气没有达标,最严重的少了0.55公斤,10瓶煤气的平均重量处于国家规定的下偏差内。 抽查后,该站负责人出示了一张个人主动要求减少煤气瓶充装量的单据,遭到检查人员的驳斥:“家用液化石油气定量充装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虽然该煤气储配站按照实际充装重量计费,但这种做法可能给私人煤气代充点可乘之机,所以市民在购买瓶装煤气时要多留意。 在嘉兴市步云煤气有限公司,检查人员抽查了13瓶煤气,都符合国家充装标准,其重量平均值接近14.5公斤。 根据规划,我市从2009年开始计划用两年时间逐步淘汰报废百万只螺丝瓶(护罩用螺栓固定的钢瓶)。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报废螺丝瓶99.67万只,在全省内较早完成螺丝瓶的报废置换任务。 “全市还有2万至3万只螺丝瓶在使用,这些螺丝瓶是在11月、12月充装煤气的,目前还没使用完。”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相关负责人解释,从明年1月1日开始,全市27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不得再为螺丝瓶和居民自有产权气瓶充装煤气,剩余的两三万只螺丝瓶很快将被置换。 市民无需担心家中使用的煤气瓶属于过期螺丝瓶,因为合法充装单位的工作人员会帮你识别,并提醒你换新钢瓶,新钢瓶上都印有永久性制造单位的标志。用户将螺丝瓶置换为新钢瓶后,需要交押金。 在螺丝瓶报废过程中,质监局加强了行政执法和监管查处。两年间,全市质监系统进行了75次执法检查,共出动了356人次,发现13起违法案件,处罚金额为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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