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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调整市区民用天然气设施安装费收费方式 |
更新时间:2013-01-14 来源:中国燃气设备网 [收藏此信息] |
媒体1月9日报道了徐州市区新建商品房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方式将从2月1日起调整的消息。连日来,不断有市民不断询问是否自2月起,购买商品房都不用另交天然气设施工程安装费用了。还有人表示,要等到2月1日后再购买商品房,这样就能省去天然气安装费用。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物价部门。 收费方式调整 标准不变 市物价局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民用天然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收费方式调整,是在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的基础上,仅对收费方式进行调整,将民用天然气设施工程安装费计入开发建设成本,相关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燃气公司按户签约结算。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及交付使用时不得另行收取民用天然气设施工程安装费。 该负责人表示,该政策主要是全面落实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完善商品房公共设施配套费“一票制”所提出的。目前,包括有线电视、供暖、水、电等公共设施配套的费用,已经计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中,相关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结算。 市民买房时,针对这些公共设施配套,不用另行收取其它费用。然而,目前天然气设施工程安装作为公共设施配套的一部分,仍然需要另行收取。市物价部门表示,为了真正实现商品房“一价清”,从下月起调整收费方式,使百姓“买房仅需开一张发票”。 2月1日前备案的 要另外交钱 关于有市民提出,是否在2月1日后买房,就可以不用另交天然气设施工程安装费的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以商品住房的价格备案日期为准,如果是在2013年2月1日之前进行备案的商品住房,天然气设施工程安装费用还没有计入到开发建设成本中,因此仍需要另外交费。比如有些房产开发企业在一两年前就进行了商品房价格备案,这些商品房就仍需要另交费用。 由此看来,相关政策应用到实际购房中间去,有一定的滞后性,预计在3月份以后才能正式显现效用。而今后2—3年内该政策才能全部调整完成。 物价部门提醒:市民在购房时,应该看一下开发商的价格备案文件公示,如果是2月1日后备案的,这部分钱已经纳入到房价中,千万不要交重了这部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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