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质监局出台了《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技术规范》。该《规范》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对赣州市区域内从事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质量、计量、残液及充装标识进行了规定。为更好地了解赣州市液化气充装站《规范》执行情况,6月6日,市质监部门对赣州市中心城区四家液化气充装站进行了监督检查。
据悉,赣州市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先后检查了市中心城区四家液化气充装站,在开发区一家充装站,为核实液化气站粘贴的充装合格标签上的内容是否属实,质监工作人员随机抽查了一瓶充装好的气瓶进行了检查,标签上清楚显示了充装日期、空瓶重量、充装净重、总重量等,工作人员对这组数据分别进行了核实。经检查核实,抽查的这瓶液化气标签上的计量数据准确,净含量合格,符合《规范》的要求。此外,《规范》规定标准的钢瓶充装量由原来的14.5±0.5kg调整为14.5±0.4kg,残液含量不大于充装量3%的体积比。
据了解,赣州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技术规范》的出台,将可避免不必要的计量纠纷,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销售以及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为老百姓把好液化气计量管理关。质监部门也要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如发现液化气充装站存有相关计量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65质监投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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