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底以来,广东茂名市安委办组织住建、工商、质监、消防、食药监、安监等6部门,对市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要求1家燃气瓶无减压阀的餐饮企业立即整改;责令3家燃气瓶放置不规范餐饮企业限期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茂名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从5月底起,市安委办组织住建、工商、质监、消防、食药监、安监等6部门,分2个工作组对市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重点是针对各餐饮企业按照《茂名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对照《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内容记录表》是否进行自查自改,对自查隐患是否落实责任、资金、时限和整改措施。执法检查中,对1家燃气瓶无减压阀的餐饮企业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立即整改;对3家燃气瓶放置不规范餐饮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执法检查,一是向各经营企业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有关要求,指导餐饮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自纠,主动消除隐患;二是督促经营者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餐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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