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中石油江苏LNG接收站罐区规模,提高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满足项目运转和储气调峰需要,根据《行政许可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实施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项目单位为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西太阳沙人工岛,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一期陆域预留LNG储罐区。项目新建1座20万m3LNG储罐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及新增储罐与现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相连接的管道等工程。
其他设施依托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一期原有设计。项目总投资为18429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064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报批总投资的比例为32%,资本金由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单位自行承担投资风险。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LNG接收站专栏